臨建房屋鑒定
臨建房屋鑒定是指對臨時建設房屋的安全性鑒定,。建設工程臨建房屋(簡稱臨建房屋)專用于施工現場使用的暫設性房屋,,如辦公,、施工人員居住的宿舍等,。
臨時建筑是指單位和個人因生產,、生活需要臨時建造使用,,結構簡易并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必須拆除的建(構)筑物或其他設施。比如∶窩棚,、工棚等棚屋及短期性質的展示用房(樣板房,、展覽房)等。在結構上不得超過兩層,,在建筑用材上除工程特殊需要外,,一般不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耐久性結構形式。
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在法律上作出強制性規(guī)定,,按照《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,、《土地管理法》規(guī)定∶"臨時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,并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,。"臨時建(構)筑物不予確權發(fā)證,,不得改變使用性質,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使用的,,建設單位應在期滿前申請延期,,且延期申請只能一次。已超過兩年期限而未獲準延期,,那么它在性質上屬于違法建筑,。